我们对对象外观的操作按顺序被记录在Appearance面板中,于是我们可以根据需要灵活调整:比如复制、删除外观,改变外观属性的顺序,或者继承到下一个新对象上。常见的外观属性有:Fills, Strokes, Transparency及Effects菜单下的命令效果。
现在我们就来熟悉一下Appearance面板的命令按钮,如图。
选择对象后,Appearance面板上将按操作先后顺序列出其外观属性。基本操作如下:
删除外观:
选择一种外观属性拖动到面板下方“Del Select Item”按钮可将其删除。
复制外观:
拖动一外观到“New”按钮上,可复制外观。相当于再次赋予对象此外观属性。
改变外观顺序:
在Appearance面板列表中单击拖动到另一外观之前或之后。可以看出,改变外观属性的对象效果是不同的,甚至差异很大。
降至初始状态:
如果要“从头再来”,降至没有进行外观操作前的初始状态,单击“Reduce to Basic Appearance”按钮。
改为缺省状态:
单击Appearance面板上缺省状态按钮,可恢复到无填充的缺省状态。
继承外观:
当“New art Maintains Appearance”按钮未被按下时,新绘制对象可继承当前Appearance面板上定义的外观,按下“New art Maintains Appearance”按钮可取消此继承性。这在绘制一系列相同属性的对象时特别有用。
根据我的尝试,打开上次以前存盘的文件时,Appearance面板调板做出的效果依然保持可调整性,就是说,上述改变外观属性的操作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