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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对骂引发官司 骚扰者被判短信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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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疑妻子被妻姐挑拨离家不归且提出离婚,李某便给妻姐殷某打骚扰电话,发黄色短信,并导致双方一场短信对骂。殷某气愤不过,将李某告到法院要求赔偿。9月26日,山东德州中级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了终审判决,判令李某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殷某赔礼道歉。

2005年8月,乐陵市李某的妻子离家出走,后又提出离婚。李某认为是妻姐殷某从中作梗,于是频频拨打殷某手机,接通后也不说话立即挂断。殷某按来电号码发了一条骂人短信,李某立即给殷某回了一条黄色短信,于是引起一场短信对骂。殷某非常气愤便报了警,李某被警方处以警告处理。

殷某心有不甘,又向乐陵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李某的行为导致自己心率不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3000元。乐陵法院认为,殷某未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李某的短信与她心率不齐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驳回殷某的诉讼请求。殷某不服,上诉至德州中级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李某连续拨打殷某电话而又不正常通话的行为是违法的,已经受到公安部门的相应处罚,并应向殷某道歉。但殷某回短信骂李某的行为,是引起李某发黄色短信的原因,故殷某对引起的损害有一定过错。至于殷某主张的精神损失费,因缺乏充分的证据,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信明栋 通讯员 高咏梅 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