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手机电池用不了两三天就要充电,换了新手机又不知道如何处理旧电池!”昨天下午,北京建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晓亮指着他的诺基亚N73型手机无奈地说。因认为诺基亚手机待机时间太短且手机生产商有责任对废旧手机电池有偿回收,赵晓亮将诺基亚(中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提供高性能低能耗手机电池并以每块190元的价格回收旧电池。记者从海淀区法院获悉,该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起诉:旧电池应以每块190元回收
去年12月底,赵律师花费3800元购买了一部诺基亚N73型手机。在使用中,他发现这款手机电池待机时间比较短,每隔两三天就要充一次电,这给他带来很多不便。“有时忙起来忘了及时充电,经常是与客户通着话就断了。如果碰巧在外面,只能急着四处找公用电话。”
嫌新买的手机待机时间短,赵律师又购买了一款手机。然而,原来用过的手机和废旧的电池如何处理成了他的难题。“手机电池是一种高度危险物品,无论放在哪里只要没有经过处理就是高污染源。”卖给收购者把旧电池翻新后会产生更大的污染,可放在家里又觉得不安全,真不知道如何处理是好。”赵律师表示。他同时还告诉记者,2006年中国手机电池行业研究咨询报告显示每年中国报废手机电池数字为两亿块,废旧手机、配件和手机电池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会成为新的环境污染源。
为此,赵律师将诺基亚(中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诺基亚通信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提供高性能低能耗手机电池,如可待机60天,并以每块190元之价格有偿回收自己所持有的诺基亚N73手机电池后做无害化处理。
现状:电池回收无法可依
记者了解到,基于环保的考虑,诺基亚公司等一些手机生产商也搞过回收废弃手机、配件及电池的绿色环保行动。对此,赵律师认为,目前我国并没有行之有效的手机电池回收体系,虽然个别手机厂商做了一些回收,但没有多大的效果。赵律师说,有的商场门口虽然放置了回收电池的箱子,但经观察发现,里面几乎没有多少电池,更别说是手机电池。
赵律师介绍说,去年9月26日,欧盟颁布了最新的电池指令,电池厂商被强制要求回收电池。在美国,购买新电池时还必须带块旧电池,否则就要多付钱。日本强制要求手机厂商按照比例回收旧手机和电池。而在我国,目前,手机电池回收能够适用的法律只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虽然规定了产品的生产者对其生产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但是责任到底如何承担,以及用何种方式承担都没有明确。“厂商就算有回收的行动也没有任何压力,因为他做得不好也没有惩治的法律法规。”
同时,赵律师也给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写信,呼吁政府积极推动手机电池等电子垃圾处理的相关立法。据赵律师说,日前,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固体废物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已经回电,表示期待法院的审理结果能推动相关立法。昨天记者致电诺基亚总部,对方称还没有接到诉状。
手机电池三大不足
赵律师还总结了手机电池的三大不足:
1、手机厂家不提供待机时间长的电池。售价380元的原装电池使用寿命在一年半左右,平均两天充电一次,大概可以用两年,不仅能耗高而且能效低。现在,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同类手机电池价格相同而待机时间却长达60天,诺基亚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做到,但他们并没有向用户提供此类电池的选择。手机电池厂商的巨大利益导致诺基亚搞技术上的“垄断”。
2、用户一般只能使用其指定电池,各种不同型号的手机电池也不同,造成浪费。
3、手机废旧电池没有回收机制,造成环境污染并给生活带来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