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与编辑特效
1.使用与编辑特效
使用特效:位图和矢量对象均可使用特效,因此我们可以先在画布上随意制作个图形对象,如图4—01。
图4—01
然后在该对象属性框右边的“效果”栏中,点击“添加特效” 按钮,从弹出的特效选项菜单中可以为该对象添加任意特效,如图4—02。
图4—02
当为对象添加“内斜角”和“投影”两个特效后,效果如图4—03。
图4—03
同时,在效果栏中会显示当前对象所用到的所有特效。
图4—04
编辑特效:当点击效果栏中“投影”特效前的“编辑特效” ; 按钮时,即可弹出该特效的编辑对话框,如图4—04。
图4—04
若要停止某项特效时,只需将特效名称前的对勾取消即可。而要删除效果栏中的某项特效时,可点击“删除特效” 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