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购服务是淘宝网提供的特色服务之一。本条例介绍了卖家加入和退出全球购服务的流程、全球购卖家的资质要求及处罚。
条款
更新时间:2010-11-11
卖家申请加入全球购服务前,应仔细阅读本条款,并同意本条款。一旦报名,即默认为确认接受本条款所有内容。
目录:
1. 全球购相关名词解释
2. 卖家加入全球购服务的流程
3. 卖家申请退出全球购服务的流程
4. 全球购卖家资质要求
5. 全球购处罚条例
6. 条款修改
内容:
一、全球购相关名词解释
全球购平台:淘宝网专门提供给全球购卖家发布港澳台海外商品信息的交易信息平台。
全球购卖家: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条件的,并按照本条款加入全球购平台的专业卖家。加入全球购服务的卖家将会被打上一个全球购的荣誉标志,店铺和商品获得在全球购频道展示的机会,卖家获得使用全球购各项服务的权利。
全球购商品:指由全球购卖家发布的带有全球购标志的港澳台海外原产或港澳台海外直供的商品。淘宝网提供独立的全球购商品筛选功能。
二、卖家加入全球购服务的流程
1. 请点击这里提交信息;
2. 卖家可以根据本条款申请加入全球购。
三、卖家申请退出全球购服务的流程
卖家随时可以申请退出全球购服务,一旦退出,3个月内不得再加入。申请退出方式如下:
1.发邮件至淘宝网正式申请退出。邮件地址:global@taobao.com
2.淘宝网在收到邮件1周内联系卖家进行确认。
3.淘宝网取消卖家全球购资格。
四、全球购卖家资质要求
1. 全球购卖家必须参加消费者保障服务。
2.全球购商品发布需严格遵循《淘宝规则》第32条到34条的相关规定,全球购卖家不得发布任何违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物品,如假冒商品,侵犯他人版权或者专利权的产品,未授权的复制品商品等)。
3.全球购卖家只允许发布港澳台海外直供商品(指港澳台海外原产或港澳台海外直供的商品)。非海外类商品不允许发布。
4.淘宝网有权取消有以下情况卖家的全球购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卖家6个月内不得再加入:
4.1 商品内容不符合全球购频道要求。
4.2 发布违反《淘宝规则》的商品信息,或违反淘宝网正常交易秩序。
4.3 成交增长缓慢,一段时间内无成交记录。
4.4 真实支付宝使用率低于80%(此处支付宝使用率指支付宝成交额/总成交额)。
4.5 好评率低于98%。
4.6 投诉率大于2%
5. 淘宝网有权要求全球购卖家提供在售商品港澳台海外直送的凭证,包括但不仅限于专柜代购小票、海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品牌代理授权书等,如卖家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淘宝网有权摘除卖家的全球购标记。
五、全球购处罚条例
1. 发布国产商品但数量小于10件,下架处理,情节严重取消全球购资格。
2. 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删除处理,数量大于10件,取消全球购资格。
3. 发布其他违反《淘宝规则》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物品,如假冒商品,侵犯他人版权或者专利权的产品,未授权的复制品商品等),按照《淘宝规则》严重违规处罚,删除、扣分、冻结账户取消全球购资格。
4. 上述处罚不影响执行淘宝网的其他规则。
六、条款修改
淘宝网有权根据业务变化对本条款进行修改,所有修改将会在生效日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在淘宝网公示。卖家未在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淘宝网提出退出全球购服务即意味着卖家接受此等修改。
无论卖家事实上是否在报名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条款,只要卖家申请报名全球购服务并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即表示其同意上述条款。
全球购卖家应确保其上传的商品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由此产生的任何交易纠纷,应由卖家自行负责,并应承担由于违反前述担保所导致的任何行政责任、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淘宝网不承诺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淘宝网并不作为买家或是卖家的身份参与买卖行为。淘宝网提醒用户:应该自行承担相关的风险、通过自己的谨慎判断确定登录物品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为什么淘宝有此条款?
为了更好的保障全球购服务的规范性,淘宝网特制定此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