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给广大淘宝会员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现对《淘宝规则》(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help-12185.htm)进行规则补充变更。
此次变更的核心点:
一、在严重违规行为中,新增"扰乱市场秩序"规则。具体为:
第六十四条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淘宝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二、第五十六条,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处罚中,增加“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的处罚。具体为:
会员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处以店铺屏蔽、下架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十四天的处罚;
本次变更的前后对比:
此次变更于2011年5月9日生效。
变更后的《淘宝规则》全文请参考http://www.kaitao.cn/taobaoguize/112254966836.htm
请广大会员仔细阅读规则内容,及时调整相关行为。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
淘宝网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