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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论坛关于恶意灌水行为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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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论坛关于恶意灌水行为的处罚规定

为维护淘宝论坛正常讨论秩序,针对淘宝论坛内出现的恶意灌水行为,制定本处罚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恶意灌水行为的处罚规定

1、恶意灌水行为定义:
① 连续在淘宝论坛同一论坛发表内容相同或近似文章或回帖三篇以上者,视为恶意灌水;
② 连续在淘宝论坛三个以上的论坛发表内容相同或近似非原创文章者,视为恶意灌水;
③ 24小时内在淘宝论坛发表无意义回复(包括回复内容为字母、表情,纯数字)达到5贴者可视为恶意灌水;
④ 对于明显与上下文无关的帖子(如回复内容为所复制的粘贴歌词,引用与主题无关的他人回复等)达到5贴者可视为恶意灌水。

2.处罚规定:
① 对于首次违反本规定并恶意灌水不超过20帖者,由论坛掌门根据版规进行处理;
② 对于首次违反本规定并恶意灌水超过20但少于50帖者,论坛掌门将删除恶意灌水文章并对恶意灌水ID在其恶意灌水行为发生的论坛执行禁言三天处理;
③ 对于首次违反本规定并恶意灌水超过50但少于100帖者,论坛掌门将删除恶意灌水文章并对恶意灌水ID执行全区禁言三天处理,同时论坛财务官将扣除恶意灌水ID非法所得之积分;
④ 对于连续违反本规定或恶意灌水超过100帖的ID,论坛掌门将删除其所发文章,并上报论坛管理团队由财务执行双倍扣除其积分并执行全区禁言一个月直至永久禁言处理,同时论坛财务官将扣除其所有非法所得积分.


二、论坛志愿者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第一次违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降职处理,第二次违规给予撤销一切论坛职务并全区通报批评处理。
注:对于论坛志愿者恶意灌水超过50帖者,除遵循上述处理规定外,直接予以撤销一切论坛职务并全区通报批评处理。

三、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超过、少于,不包括本数。

四、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