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收藏夹”和“书签”这两个词不陌生吧?
使用IE和MyIE的用户应该是熟知“收藏夹”了,那FireFox和Opera的用户对“书签”应该是更有亲切感了,不知道大家都使用的是什么浏览器并且对这个两个“异名同功”的功能使用上又有什么问题和看法呢?
前阵子老马让我体验体验Opera浏览器,在使用过程中对浏览器收藏的功能有些想法,首先我撇开功能对这两个词从字面上进行一下简要分析:
收藏夹(Favourite),从英文直译来说是“喜爱的”,那么喜爱才会来收藏它,这个词的译法应该说是很有亲和力的。按照我的理解来说,当我喜欢这个网页并且希望以后常来看的时候,我并将它收藏在我的收藏夹之中,方便我随时调出。
书签(Bookmarks),顾名思义,是一个暂时性的意味。这个词起初不就是源于在阅读书籍时,读者希望下次的阅读能够延续。那么当完成了下次阅读时,书签又是为了下下次阅读的延续了。当然,它还有一个标注的功能,方便读者在书中快速找到自己想要的内容。
对于现有浏览器来说,无论是“收藏夹”还是“书签”,其实他们的功能都是一样的,就是收藏。实际上我认为,用户对收藏的行为是应该要做细分的,这也是从我对这两个词的理解中得出的思路。我敢说大部分用户的收藏里除了一个门户网站、论坛之外,肯定有或多多少的临时信息,而这部分临时信息并非他们喜爱的,只是他们需要用到的。
我来模拟一个情景:下周我必须交一篇关于“交互设计”的论文,于是我开始在网上搜索相关的资料,很快我就找到了一些与交互设计相关的文章,于是我将它添加到我的收藏夹中,继续搜索并收藏,直到我要去做下一件事情或是我搜累了。当我开始写论文的时候,我就在浏览器中调用我的收藏,以完成我的论文。当我完成论文了,我开始管理我的收藏夹,将我之前收藏的所有这方面的网页删除,因为论文已经写完,我不再需要他们了。
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吧。那么这些网页是不是应该和那些被用户作为永久收藏的网站区别开来呢?我觉得是很必要的,而这些网页就是我要重新给他们定义的“书签”。通过这种收藏行为的细分,那么在一个浏览器中,就既要有收藏夹又要有书签,以方便用户来管理自己所收藏的页面。对于喜爱的网页常要去看的网页就收藏在收藏夹中,而对于临时使用的网页就应该收藏在书签中。其实这两个功能仍然是一样的,只不过是按目的来分类,我进行分类的意图就是为了分别管理两种用于不同目的的收藏网页。
你也许会说,那用户需要分类收藏岂不是增加了操作的难度?对于这个问题,我暂时也没有很好的答案,也许这应该是系统需要做的,让用户即可以延续操作的习惯又能便于管理两类的收藏。对于书签的删除,也可以采取一个时限的设置,比如,我的论文在9月5号就要交了,那么我的书签(姑且称它为“交互设计论文”)就设在9月5号后自动删除。等等一系列的方式,总之就是为了让这个改动不影响用户的操作,甚至更简化用户的操作。具体的方式我再思考,稍后贴上来....
想法提出来了,想得不是很全面,也许有人会觉得我在画舌添足,大家拍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