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修正版的威客模式成熟公式为:W=(B+C+M)×CR
W (witkey);;威客模式总称
B (Bid Witkey)悬赏投标,通过对某个项目进行投标,并争取中标从而获得项目开发机会,最终产生价值。
C(C2C Witkey); 知识,能力出售,通过对自身能力进行展示、证明和良好的经营,将能力转化为能力产品,与需求者之间建立C2C的买卖交易关系。;
M(Map Witkey )地图型威客,威客地图(witmap)的定义是通过互联网将人的地理位置,专业特长或兴趣,联系方式,威客空间这四个最重要的属性(不排除其他次要的属性如年龄,职业,性别等)聚合在一起从而形成的关于人的搜索引擎。这样的威客人群被称为M型威客,如威客网的威客地图栏目,M型威客(Map witkey ) 可以由若干个威客服务性质的扩展口组成 M=M1+M2+M3+…+Mn
cr (credit)信用体系,信用是威客模式的灵魂。当威客模式的信用体系建立起来之后,B+C+M才能结成有机的整体,威客模式信用体系的建立有三种形式1。在用户注册时,对用户进行身份验证。2。将用户在现实世界中的信用带入到威客模式的网站中。3。根据用户在威客模式网站上的行为和表现进行信用积累,在运转中建立信用体系。
第一版公式为:W=B+C+M+CR
巧巧士兵的意见为:W={(B+C)+(M1+M2+M3+…)}×(cr+JZ)
其中:M1+M2+M3+…为N个威客服务性质的扩展口;JZ为价值体系
我的看法:1。我在第一版里说道“当威客模式的信用体系建立起来之后,B+C+M才能结成有机的整体“ cr是贯穿于B,C,M中的粘合剂,也就是B*cr,C*cr,M*cr才有价值,把cr提出来成为公约数就是w=(b+c+m)*cr,这一点我没有意识到,巧巧士兵的意见是对的。
2。我个人认为公式应该是对规律的最高提炼。巧巧士兵认为公式中应该是M1+M2+M3+…,但他们的和就是M,所以公式中应该选择最高提炼的那种形式,但在解释中可以表达出来,所以巧巧士兵的意见我接收一半。
3。巧巧士兵认为JZ做为价值体系应该专门提炼出来,但 B和C的属性中已包含JZ,(B+C)*JZ中价值体系概念就有重复。所以这个意见我没有接受。以上只是个人意见。请巧巧士兵和各位网友批评指正。
附录一:第一版威客模式的成熟公式;W=B+C+M+cr
W (witkey);;威客模式总称
B (Bid Witkey)悬赏投标,通过对某个项目进行投标,并争取中标从而获得项目开发机会,最终产生价值。
C(C2C Witkey); 知识,能力出售,通过对自身能力进行展示、证明和良好的经营,将能力转化为能力产品,与需求者之间建立C2C的买卖交易关系。;
M(Map Witkey )地图型威客,威客地图(witmap)的定义是通过互联网将人的地理位置,专业特长或兴趣,联系方式,威客空间这四个最重要的属性(不排除其他次要的属性如年龄,职业,性别等)聚合在一起从而形成的关于人的搜索引擎
cr (credit)信用体系,信用是威客模式的灵魂。当威客模式的信用体系建立起来之后,B+C+M才能结成有机的整体,威客模式信用体系的建立有三种形式1。在用户注册时,对用户进行身份验证。2。将用户在现实世界中的信用带入到威客模式的网站中。3。根据用户在威客模式网站上的行为和表现进行信用积累,在运转中建立信用体系。
附录二:巧巧士兵的修改意见
第一条:添个加号﹢商机威客
马克思说过:劳动创造了人。然而,人类对地球有限资源的无限循环式攫取,最终会造成“劳动 无法养活人类。人类面临如此巨大的生存危机,喊出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二十一世纪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其实,科技和人才都不是资源,只所以是资源并且是宝贵资源,是因为人类独有的在劳动中历练出的智慧做支撑。所谓科技和人才资源说白了就是人类的智慧资源,智慧资源在商业运作中有多重要,怎样形容都不过分,一句话:竞争锐在谋,商高智为峰。因而,“威客模式的根本是一种广义上的智慧及智慧产品被商业化开发和交易。“威客模式前景无限好。
“威客模式既然是商业范畴内的模式之一,那么,商机作为商业人士呕心沥血的智慧结晶,必然要纳入到“威客模式的交易范畴中来。如:专利、发明、科技产品、创新产品、商情分析、商景分析、机遇开发等等。试想,在商业竞争进入白热化的今天,产品同质化了、技术同质了,甚至管理和营销都被同质化了,唯有不能被同质化的是经理人的商业运作智慧。商机多数情况下是无形创意和创新在有形产品上的开发体现,而一个产品若被融入了人文智慧,这样的产品才更具有商业竞争力和商业溢价力,一块泥巴在雕塑家手里是艺术品,在烧窑工手里是砖坯。难道不是这样吗?难道“威客模式会拒绝一个饱含商业智慧含量的商机转化模式吗?我想不会,“威客模式不仅仅是无形智慧的商业交易平台,也应该是有形智慧的商机转化平台。
第二条:添加一个多功能的威客服务扩展口
鉴于“威客模式交易输出的是智能制品,大家知道,智能产品是有其自身的特殊属性的,其中的私密性(不可展示性)、软资源匹配性(什么人或组织在什么环境下运做)、价值认可差异性(价值标准模糊化)等等,是很难用一个“威客地图的对接模式来成就交易双方的匹配的。它应该有N个带有服务性质的扩展口:
①、威客地图型(刘锋先生已有讲述,在此不赘述);
②、威客圈子型(如在落伍者、中国站长站、中国营销传播网社区等等圈子内早已形成了类似威客圈子);
③、威客品牌型(当代的智慧大师和智能服务机构已形成了品牌效应,如王志刚、叶茂中、麦肯锡、埃森哲等等,一旦他们被电子商务的大潮所吞没,他们在本质上就是威客,现在威客站与他们之间因各种原因互拒于十里之外,这些都是很不正常的。威客要想成就高端市场,离开他们是残缺的,也是不完美的);
④、威客评估型(制约威客模式发展的瓶颈之一,是对威客商业价值的认可存在差异性,有问题,就会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回想一下,七八年前制约电子商务起飞的最大障碍是因为无法解决支付问题,换句话说是无法使诚信问题落地,后来因为有了支付宝,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我们应该有信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威客价值第三方评估体系会伴随着威客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而逐步被确立,改用葛优先生的一句广告语:我们还是相信威客群众的);
最后,关于威客模式的信用体系,刘锋说信用体系是威客模式的灵魂,这话没错。但我认为威客模式的灵魂应该是双核的:一是信用体系;二是价值体系。这要从威客模式所输出“产品的商业属性说起,这话说起来没有几千字很难说清楚,为了能简单的表明我的想法和观点,我想打个比喻:阿里巴巴之所以能构筑起“诚信通通道,是因为有“支付宝做支撑,假如没有“支付宝,我想我可以给我的狗在阿里巴巴上申请一个诚信通会员,不就是2300元人民币么。这个比喻可能有点玩笑了,但却反映了一个商务运作上的实际问题,这就是:威客模式的信用体系在理论上是可以建立的,而在实际的商业运作上无法落地,要想落地,按照商业交易的铁律就是价值对等,也就是说,威客模式信用体系的建立,一定是在威客模式交易的“价值责任体系建立后,才能确立。否则,威客模式信用体系的超前建立,很可能是无用功。
综上所述,我给出的“威客模式的终极公式:
W={(B+C)+(M1+M2+M3+…)}×(cr+JZ)